入住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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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靖条件
1、年齢: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;女性年満55周岁以上。
2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疾病及严重暴力倾等疾病。
3、 身体状况、生活习惯、性格取向、精神状志造合过集体生浩。
二、入院要求
1、探视时间:上午9:00- 11:00,下午14:00- -19:00。 请安养人亲属自觉遵守。
2、安养人员应自覚遵守本院规章制度,应讲公徳.、守紀律、有礼貌。做到不随地吐痰、不随地大小便、不乱丢果皮紙屑、不破坏公物、不在长凳上睡觉、不准在院内吸烟、爱护院内财产、讲究公共卫生。
3、安养人在本院住养期间,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,如有丢失,本院概不负责。
4、安养人入住肘携帯的各类生活用品均作好记号,自行保管。本院不允许自带个人家具和家电,禁止便用大功率电器。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安养人及委托人(或担保人)自行负责。
5、安养人入住时,应确认委托人(或担保人)资格(子女、亲属或指定人均可)。委托人负责老人入院期间日常事物的处理、费用、疾病治疗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。
6、安养人入住时须如实告知病情,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疾病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情况,委托人(或担保人)应及时接回。
7、安养人若需服用自带药品应提前告知本院医务人员,便于管理观察,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行负责。
三、入院程序
1、 安养人自愿提出申请,凡符合本院入住条件者,需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及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近期体检报告。
2、由本院医护人员根据安养人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体检报告、生活自理能力及精神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估,初步制定安养人的护理等级。
3、办理人入住时,需要提供安养人及委托人(或担保人)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安养人如带配偶一同入住需提供结婚证)安养人两寸近照3张;签订入院协议书并缴付入住费用后,由本院客服部人员安排入住。
4、安养人入住第一月按初评护理等级进行收费,入住一个月后经医护人员正式确定护理等级。入住期间如安养人发生病情变化时,需根据病情调整护理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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